簡體 中文版 | 回首頁 | 聯絡我們  
 
回上頁
  2022/9/20 沒通過不准上市!IPO企業須附勞資會議證明文件 勞動部揭5常見誤區  

 
 
 

 勞動部為強化企業落實召開勞資會議,自2019年1月1日起,要求申請上市(櫃)公司,應先提供召開勞資會議相關文件,經勞動部審查同意後,列為提供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提出上市(櫃)申請的必要文件。實施以來已有約150家企業依程序辦理。

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指出,上市(櫃)公司向大眾募資,對於提升勞工權益更具企業社會責任,勞動部與金管會合作,要求公開發行公司於初次申請上市(櫃)前,應先將最近1年內定期召開至少4次的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函送勞動部審查,取得勞動部的收訖函後,才能依規定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申請上市櫃審查。

勞動部於審查近150家申請上市(櫃)公司過程中,除書面審查外,也會個別輔導明確指正公司依法舉辦勞資會議相關程序與運作,有效維護企業內勞工的權益。大部分企業均有依法辦理,但部分企業在選舉勞方代表、召開會議、會議進行過程到會議紀錄的製作,皆有發生不符法令情事,常見誤區包含以下5情況:

一、更動勞資會議代表,未送主管機關備查

公司選派完勞資代表或勞資代表發生遞補、補選或改派而有變更時,未依法將名單送當地主管機關備查,也就是說,不可以隨意換人上去開勞資會議,要先報到主管機關備查。

二、分公司與各工廠未分開舉行

設有分公司或其他事業場所的公司,未注意事業單位及各事業場所應「分別召開勞資會議」,而將公司勞資會議與各事業場所勞資會議併同召開。

三、未達法定開會人數

曾發生勞資雙方代表未達「各過半數」出席,造成該場會議未達開會法定人數仍照常開會。

四、開會通知未提前7日發出

開會通知未依法規定於實際開會日7日前發出,以致代表未有充足時間可以在會前預作準備或提案。

五、線上開會未保留出席紀錄

 

近年因受疫情影響,許多事業單位採視訊會議方式辦理勞資會議,但發生未保留電子出席紀錄問題。

王厚偉說明,視訊畫面要保留畫面截圖,顯示中文名與本人畫面當作簽到。建議企業在開線上勞資會議時可以錄音錄影,把視訊畫面整個留存下來。

王厚偉指出,勞資會議可以是訴訟、請求履行的標的,具有一定法律拘束力,因此在做會議議決時,報到、簽到是證明效力的關鍵,應做好完整的會議紀錄。未符合規定被退件的企業,可以再補正資料或補開會議。

王厚偉表示,勞動部下周將與證交所、櫃買中心一起開會,同時也與輔導券商、會計師事務所開宣導會,各部會一起協助準備上市櫃的公司完成流程。針對目前很多等待上市櫃的好公司,它們財務都有符合標準,勞動部也會先請這些企業先來輔導,讓它們把勞資會議開好,以免因此流程延誤上市櫃時程。

勞動部再次呼籲,企業落實勞資會議,聆聽員工建言,運用勞資雙方溝通平台,對於預防勞資爭議及穩定勞資關係有極大益處,並提醒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,應落實法遵,依勞動法令辦理員工權益相關事宜。

回上頁
 
電話 : (04)2202-8800 傳真 : (04)2202-9919 住址 : 404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79號10樓
Copyright c 2017 ASI Assets Management Contultants Corp. All Rignts Reserved.
安信國際資產管理顧問(股)公司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