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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18/08/13 股利課稅2擇1 乙案利散戶  

 
 
 

 

【陳瑩欣、林韋伶╱台北報導】

 

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將出現重大調整,提出甲、乙兩大修改建議案,如果股利10萬元,適用所得稅率為5%,用乙案繳7600元較划算;若是大戶股利100萬元、適用最高稅率40%,則甲案較乙案有利;對於財部股利改革方案,法人圈表示,有助拉近內外資差距,值得鼓勵。

財政部以股利10萬元、薪資60萬元、綜所稅5%稅率試算,若採甲案,應繳稅額高達1.43萬元;但乙案可擇優申報,應繳稅額可降至7600元;不過對於股利所得100萬元、薪資600萬元、綜所稅40%稅率的投資人而言,若採甲案應繳稅額167.12元,但採乙案應繳稅額167.92萬元。

 一個月後再決定

據財部規劃,甲案採「37%免稅、剩下63%併入個人綜所稅」;乙案則為「單一稅率26%分開計稅」或「可抵減稅額8.5%合併計稅」2擇1;財長許虞哲說,為拉近內外資股利所得稅率差距,外資股利所得將調高至21%、一般投資人不論採甲、乙哪種方案,實質稅率都可降至25%至26%之間。
據了解,原本財政部有意核定單一方案送政院審查,但各界議論不斷,因此決定送交兩種方案由政院裁定,不論哪種方案,都比原定單一稅率25%的概念更好,不會只有綜所稅適用稅率超過25%以上的族群減稅,讓股利少、適用所得稅率較低的人被迫加稅。
許虞哲表示,甲、乙兩案各有利弊,未來1個月會觀察各界聲音,再由政院裁定要送交哪個方案到立法院審查,估計甲案稅收損失57億元、乙案稅收損失67億元。財部官員表示,甲案申報較簡便,但股利免稅額僅37%,股利愈高免稅額也愈高,乙案因有抵減稅額機制,較不會有劫貧濟富的爭議。 

拉近內外資差距

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表示,新版股利稅制,總算稍微拉近內、外資的差距,對內資來說,跟過去相比至少有微幅改善,是值得鼓勵的事。安聯台灣科技基金經理人廖哲宏認為,就股市來看,廢除兩稅合一,股民稅負將減輕,台股具有高股利殖利率的優勢,整體而言有利股市發展。
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宜信指出,甲案採股利所得37%免稅,餘額63%合併課稅,與乙案相較之下的股利稅負,並未較高。此外,甲案採合併課稅,相較於分離課稅,能夠維持綜所稅制量能課稅的原則。 


股民讚「是好事」

林宜信認為,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稅額,將公司帳上的股東可扣抵稅額一筆勾銷,看似侵蝕個人股東的抵稅權利,但無論高所得者、散戶或小資族,若股利所得稅負不因稅改而加重,該一筆勾銷是否即可被接受,可以進一步觀察。
上班族韓姓小股民表示,一般小投資人每年股利收入不過3、5萬元,適度減輕股民的賦稅負擔當然是好事,以後每年配息前也不用先賣掉一部分股票來避稅。

 

出版時間:2017/09/02 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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