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院會今(23)天三讀修正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,捐獻政黨給予減稅優惠的得票率門檻,從2%調降到1%。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在提案說明表示,2%門檻限制,違反「機會平等」原則。近2次立委選舉,第7屆僅中國國民黨及民進黨、新黨與台灣團結聯盟達2%以上,第8屆則有國民黨、民進黨、台聯與親民黨跨越門檻。如果門檻降到1%,總計有7黨跨越門檻,有助於多元政治發展。
根據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現行條文規定,個人捐贈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,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;營利事業捐贈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,得於申報所得稅時,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,但政黨於年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、區域及原住民立委選舉推薦候選人得票率都未達2%時除外。
財政部表示,據中選會資料顯示,若調降門檻,受影響包括新黨、綠黨及健保免費連線,以3黨過去3年接受個人與營利事業捐贈金額估算,平均每年減少稅收共新台幣64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