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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17/09/02 全民稅改 綜所稅大減稅  

 
 
 

2017-09-02 自由時報

 

綜所稅最高稅率 降回40%

〔記者吳佳蓉/台北報導〕財政部昨公布所得稅制改革方案,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走入歷史,股利所得課稅改採甲、乙兩案,綜所稅最高稅率由四十五%降回四十%,營所稅稅率則由十七%調高至二十%,保留盈餘加徵營所稅由十%降至五%,同時將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九萬元調高至十一萬元,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十二.八萬元調高至十八萬元,估計五四二萬戶受惠,稅收損失五十九億或六十九億元。

受薪族、股民、企業 都減稅

外界認為,此次將是一九九八年兩稅合一上路以來,所得稅變化幅度最大、減稅層面最廣的一次稅改。財政部長許虞哲則定調,這是一場「全民稅改」,不僅股民有感,一般受薪階級、企業也將同享減稅利益,即起將搜集各界意見,九月底前由行政院拍板,甲、乙兩案擇一送入立法院審議,預計今年完成修法,明年實施,後年五月首度申報。

許虞哲說明,股利所得雖維持兩稅合一架構,但將取消設算扣抵制,即揮別企業繳納營所稅可半數於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時減除的方式。

財政部對股利所得課稅提出甲、乙兩案,若採甲案,股利金額將有卅七%免稅,剩下六十三%併入綜所稅課稅;若採乙案,股利所得可選擇併入綜所稅後再減除八.五%可抵減稅額,但以八萬元為限,或是選擇以單一稅率廿六%分開計稅、合併申報。

許虞哲表示,甲案優點在於稽徵簡便、效率較高,乙案是二選一,又有可抵減稅額的設計,稽徵上較複雜,但公平性較高,股利所得較低的小股民,選擇減除八.五%可抵減稅額方案將較划算,且仍保有退稅空間。

令人意外的是,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稅率將調高一%至廿一%,許虞哲解釋,主要是為拉近內外資稅負差距。

營所稅稅率 17%調至20%

另外,營所稅率預計調高三%至廿%,但未分配盈餘稅率將減半為五%。被稱為「富人稅」的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十五%, 將走入歷史,綜所稅稅率調整為五%至四十%,以利留才、攬才。

許虞哲並強調,為照顧薪資族群及中低所得者,標準扣除額將調高兩萬元至十一萬元,有配偶者則是廿二萬元;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五.二萬元至十八萬元,調幅高達四十一%,可說是前所未有,估計將有五四二萬戶受惠。

根據財政部估算,若股利所得課稅方案採甲案,整體稅收損失將為五十九億元;若採乙案,整體稅收損失為六十九億元,都在國庫可承受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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